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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检察院评选优秀法律文书 增强文书释法说理示范引领作用

内蒙古讯(通讯员 王艳荣 边佳禹)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榜样就在身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充分发挥优秀释法说理…

内蒙古讯(通讯员 王艳荣 边佳禹)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榜样就在身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充分发挥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通辽市检察院开展了首届全市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经过各院、各部门推荐,市院刑事检察部门初评,市院案管办复评等程序,从各院、各部门报送的2018年以来刑事案件公诉意见书、起诉书、抗诉书、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等43篇法律文书中,评选出15篇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涵盖刑事检察10种类型法律文书,阐明事实清晰,释明法理准确,讲明情理生动,对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质量,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提高检察办案质效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是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用心用情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检察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责编:郝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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