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三个加强”抓实离任人员从业管理
(通讯员 陈必莹 边佳禹)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管理,通辽市检察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三个加强”强化老干部管理工作,督促离退休干部牢记党员身份,用实际行动恪守对组织的承诺,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助力。
加强离任教育,营造抓落实的氛围。《意见》印发以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抓落实,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离任前,与离任人员进行谈话,开展从业提醒,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经常性地提醒离任人员严守从业要求,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行为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应承担的责任,要求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从业情况。加强在职检察人员教育,严格督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加强源头预防,建立抓落实的机制。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健全离任人员管理,严格离任审批程序,与司法局联合探索建立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双向预警”机制和检察工作人员近亲属律师从业核查机制。2021年,组织60余名离退休人员签订《离任人员遵守从业限制承诺书》。
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抓落实的合力。主动与组织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相互通报信息,加强从业行为核查。会同司法局、律师行业协会开展调查,对是否违反从业限制作出认定。建立离任检察人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定期研判,严防利益勾连和利益输送,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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