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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伪造印章制假证、建假政府网站查询验证……提供网上办假证“一条龙”服务的2个诈骗犯罪集团被判了!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伪造印章制假证、建假政府网站查询验证……提供网上办假证“一条龙”服务的2个诈骗犯罪集团被判了! 12月7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王某某等36人电信诈…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伪造印章制假证、建假政府网站查询验证……提供网上办假证“一条龙”服务的2个诈骗犯罪集团被判了!

12月7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王某某等36人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王某某等人被分别判处12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资金770余万元。各被告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买卖身份证件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至2020年5月案发,上述36名被告人共实施诈骗及关联犯罪上百起,公安机关扣押、冻结资金多达840余万元。

首先,被告人王某某、周某、周某某等人发现建筑行业对各类资格证书需求很大,于是在被告人寇某等人处购买大量居民身份证,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联系长期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的被告人梁某某等人,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和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假毕业证、学位证。

其次,该团伙又通过网络联系到被告人程某、冯某等人仿制、搭建省市级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并加挂“职称查询”入口用于查询伪造证书信息。

最后,再将假学历证明信息上传至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创设的“中国民办教育学生信息网”中。

就这样,被告人制作并出售的虚假证表让用证企业最终陷入错误认识,达到了骗取财物的目的。

法院审理认定,上述团伙逐步建立起以公司化为运作模式,王某某为首要分子等14人,周某、周某某为首要分子等6人的两个诈骗犯罪集团。其余分处不同环节的涉案被告人,各行其事,与诈骗犯罪集团紧密连接、利益共享,整体形成电信网络诈骗体系。

据悉,该案是2021年平凉法院审结的涉案人数、罪名、财产最多,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一起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许克华

甘肃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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